某些醫院可能考慮到每條醫療腕帶成本較高,所以在結賬單里對患者佩戴的腕帶也實行了收費。
但其實這樣是不允許的,因為在2003年的時候,藥監局已經發布了醫療腕帶(也稱為:病人標識帶)不再歸類于一類醫療器械管理,正式列入了醫院日常用品,同時也無需要再有相關的生產經營證許可。因此是不允許醫院對病人收取腕帶的費用。
醫療腕帶是醫院信息化管理系統的一個重要的延伸,不僅可以有效提升護理工作效率,更可以提升醫院的形象。畢竟病人出院時結賬的時候都會對一下結賬單,看見收費列表上有腕帶的收費款項可能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反感情緒